关于开展2022—2025年公需科目补学补考及专业科目学时登记的通知

责编: 屈志鑫 作者: 钟延明 发布时间:2026-05-07 浏览量:35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网站公告《关于2022—2025年公需科目补学补考及专业科目学时登记的通知》要求,已开放2022—2025年公需科目补学补考、专业科目学时登记权限,现将我校补学补考及学时登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已于2026年4月25日上午9:00起开放2022年至2025年公需科目补学补考,同时开放专业科目学时登记权限。

二、补学补考公需科目

(一)补学补考对象。2022—2025年在我校全职工作,未完成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专业科目学时登记的教学、行政、教辅(不含工勤岗)教职工。

(二)补学补考方式。学员自行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ptce.gx12333.net/),在线完成课程学习与考试。

三、专业科目学时登记

(一)登记内容。培训进修类、自学类、学术交流活动类、成果著作类、参与重大工作类和其他类别等。

当年参加的培训、活动或取得的成果、业绩可以登记为当年的学时,不能跨年登记。

(二)认定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4号)(附件1)执行。

(三)登记方法。学时登记按照个人登记、所在部门审验、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抽验的程序进行。学时登记、核验平台为:http://ptce.gx12333.net/。

1.专业技术人员自行登录学时登记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栏我的信息添加所属部门,点击“保存”后《个人学时登记操作流程》(附件2)完成学时登记。

2.所在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完成审验。学时审核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3.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对学校各部门审验的学时登记情况进行抽验。

四、重要提示

(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当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其中专业科目达到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以上者,经单位审验通过,可通过系统自主生成并打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其申请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

2026年度公需科目学习安排,待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任务计划正式发布后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钟老师,邮箱:beiyijf@163.com电话1533451637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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